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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慈善总会《2020年“全面小康·慈善助力” 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12-08 19:44:18

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慈善总会《2020年“全面小康·慈善助力”

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充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慈善热情,积极营造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氛围,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面小康·慈善助力”慈善“一日捐”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江苏省慈善条例》及《市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15〕357号)相关要求,积极履行扶贫济困的慈善宗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慈善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与社会互助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体系,全力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工作、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坚持自愿、量力而行、鼓励奉献和依法捐赠;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审计、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活动主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指出,慈善事业是国家社会保障事业的重要补充。为全力做好我市高水平建设小康社会,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主题是“全面小康·慈善助力”,将慈善事业纳入民生兜底工程,力争早日实现全面小康。

四、前期筹备

(一)信息披露。在今年慈善捐赠活动前,市慈善总会将在无锡慈善网、无锡慈善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市级媒体上公开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所募善款的详细使用情况,包括善款捐赠来源、募集项目、使用情况、剩余款项等信息,切实做到信息披露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确保所募善款用到实处,切实起到帮助低收入贫困家庭减轻生活压力的实效。

(二)组织动员。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市(县)区举办2020年度“全面小康·慈善助力” 慈善“一日捐”动员会,同时邀请企业界、媒体界等社会各界慈善事业热心人士参加动员会,确定今年慈善“一日捐”形式、目标等。

(三)预算准备。市慈善总会、市慈善物资捐赠中心充分保障慈善“一日捐”活动所需专项经费,及时跟进经费使用落实情况。


五、宣传方案

(一)在无锡慈善网和无锡慈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辟专栏,进行深度宣传,并对我市慈善“一日捐”活动进行详细说明。

(二)邀请市广电集团、市报业集团等新闻媒体单位,对慈善“一日捐”进行专题采访,并在相关媒体平台播出,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慈善“一日捐”活动。

(三)向全市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发出倡议书,号召大家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六、资金使用

(一)发放范围。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筹集善款重点发放群体,为市区在册登记的低保家庭、因重大疾病或事故等因素陷入贫困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以及我市在册登记的残疾人群体等。最终发放范围,将先由各市区民政部门在本辖区内进行调查摸底,统一报至市慈善总会研判分析后确定。

(二)具体做法。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所募资金,将用于支持2021年度元旦春节“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救助对象纾困扶贫。市慈善总会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善款精细化管理,及时跟进公开善款使用进度。

七、活动过程

(一)捐赠形式。此次捐赠活动包括慈善“一日捐”和“冠名认捐”两类,即在党政机关、驻锡部队、企事业单位中开展慈善“一日捐”,在部分企业中开展“冠名认捐”,两者有机结合、协同开展。

(二)倡议内容。此次捐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工委、市民政局、无锡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慈善总会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全面小康·慈善助力”慈善“一日捐”活动倡议书》,倡议市区有效益的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业主,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单位类别,捐出一天的利润或节约一笔开支,向社会奉献一份爱心;倡议市区有固定收入的公职人员和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或节省一笔开支,为困难群众贡献一份力量。

(三)活动时间。此次慈善“一日捐”活动从动员会开始,到12月底前结束。

(四)收款办法。(1)实行市、区两级属地接收的原则。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市级机关(包括直属单位)、驻锡部队、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产业集团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集体和个人捐款。各区慈善会或分会负责接收辖区内的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体和个人捐款。(2)捐赠单位可通过各种方式向市慈善总会和各区慈善会或慈善分会表达捐赠意愿,个人可向单位表达捐赠意愿,捐款由单位统一代收。接收的捐款,统一开具由市慈善总会提供的票据。(3)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捐款,由市住建局会同市慈善总会做好接收工作。(4)有关金融企业的捐款,由市金融办会同市慈善总会做好接收工作。(5)有关个私企业的捐款,由市个私经济协会会同属地慈善会做好接收工作。(6)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的单位,由市级机关工委扎口做好募捐工作,并会同市慈善总会做好善款接收工作。


八、激励措施

(一)设立功德榜。对今年一次性捐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5万以上的个人,认捐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人,在无锡慈善网、无锡慈善微信公众号、《无锡慈善》杂志上公布表扬。

(二)授牌颁证。此次捐赠活动中,凡单位捐款万元以上、个人捐款千元以上,由市慈善总会颁发捐赠证书;凡单位捐款5万元以上、个人捐款万元以上,由市慈善总会颁发铜牌和捐赠证书。活动结束后,将在无锡慈善网、市相关媒体上公布、致谢。

(三)推荐评优。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各类评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四)税前列支。各级税务部门要按《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快发展慈善事业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8号)文件规定,准予企业、个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抵扣慈善捐款部分,实行税前列支。


九、组织保障

(一)统一部署,同步进行。此次捐赠活动在市、区统一进行部署,集中1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确保12月底前结束。

(二)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市领导分工负责协调捐赠活动中的有关问题。慈善捐赠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慈善总会,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三)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各接收单位要向捐赠者开具江苏省捐赠收据凭证。活动结束后,通过市相关媒体及时发布捐赠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发动,遵循自愿原则,不可直接从职工工资卡中强行扣款进行捐赠。

各部门(单位)要在动员大会后一星期内将捐款认定书回执交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办公地点:惠钱路6号,邮编:214035。电话:0510-82820143、83090260,传真:0510-82322732。各单位捐款于12月底前送交市慈善总会。市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钱路支行,捐赠帐号:1103023229200019872。

江阴市、宜兴市可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办法。